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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编制的《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评审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16-11-01  浏览次数:

10月19日,由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评审会在西安召开,会上通过了由我校丝绸之路经济带房地产研究所编制的《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评审。项目负责人、我校校长刘晓君教授,省住建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内部分高校、企业的专家学者出席了评审会。

《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6-2020)》评审会召开

会上,课题组首先介绍了《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编制的主要结构、编制思路和规划编制情况。据介绍,《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立足于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城镇住房发展现状,关注“十二五”期间陕西省住房事业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以“深化改革、优化供给,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健全标准、品质先行,创新模式、强化监督”为原则,明确了“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任务,制定了包含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强化住房品质与服务建设、推进住房发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内容的具体保障措施。

刘晓君校长介绍规划编制的依据、思路

刘晓君教授对规划内容做了总结,她指出,通过课题组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认为在“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房地产业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价值,有待进一步激发,新形势下,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按照新的思路,提出了新的目标,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以努力推动城镇住房事业发展,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宜。

听取汇报后,评审专家组成员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评议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提交评审的规划基础工作扎实,论证充分,思路清晰,所确定的住房发展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对促进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推进“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迈向更高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规划评审通过。

据悉,自2005年以来,我校投资与房地产经济研究所连续完成了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十一五”规划、西安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西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陕西省“十二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先后完成了西安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并积极探索陕西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均被省住建厅、西安市建委、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直接采纳,并上报国家住建部备案、批准,成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出台有关文件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内容支撑,实现了深入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研究所依托相关课题展开理论研究,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相关著作15部,荣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研究成果多次被西安晚报、华商报、民声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等社会媒介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陕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6-2020)》评审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