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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西安市未央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日期:2009-04-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强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 招聘数量 

  教育系统42名; 

  卫生系统18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教育类的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医疗卫生类的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7、符合《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日程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 :4月13日至4月23日  
 
    现场缴费 :4月25日至4月26日  

    打印准考证 :4月28日至4月29日  

    笔  试 :5月9日(5月12日公布成绩) 
 
    资格复审 :5月14日(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 试 : 

    教育类 :5月16日上午 (5月19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卫生类 :5月16日下午 (5月19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体  检  5月21日     

    政审及公示 5月19日至5月23日 
     
    办理聘用手续 5月26日至27日 

  ( 一 ) 报名和资格初审 :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4月13日至2009 年4月23日(截止4月23日中午12:00点)。 

  2、报名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规定的程序进行。 

  3、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考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审核缴费:2009年4月25日—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到未央区人才服务中心(龙首北路西段1号未央区政府向北50米路西)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89号)批准的每科50元标准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于4月25至4月26日17:00前 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审核缴费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卡(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2009年4月28日—4月29日,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和经批准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证。 

  ( 二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结束以后,按各职位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最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按40%计入个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个人综合成绩,最后按个人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择优聘用;考生个人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题,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序直接进入面试,但个人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1、笔试时间及内容:2009年5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和其他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每科成绩的50%计入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以后采取面审的形式进行,面审对象为通过笔试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审人员除需带准考证外,2009年毕业的考生还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打印版)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往届未就业考生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格复审结束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教育类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具体说课指定教材见网上通知),卫生类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 三 )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 四 )考核及公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学习成绩、组织协调能力等有关情况,有无其它不良表现等。 

  根据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于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经区人事行政部门审定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未央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聘用 

  1、聘用手续的办理 

  按 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西安市人事局备案。对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由区人事局统一 办理未央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现被聘人员的资质与报名时所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应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通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整体招聘工作由未央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未央区人事局组织具体实施。 

  本简章由未央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9)86284011

(编辑:刘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