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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第七届学术论坛在我校召开

来源:文学院  日期:2019-01-09  浏览次数:

建大新闻网讯(通讯员 裴昶) 2019年1月6日,由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承办的“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顺利召开。会议以“新时代建设工程法治的新进展”为主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法学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300余名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得到了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律师协会等多家单位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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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幕式上,陕西省法学会秘书长马艾妮、我校副校长董群雁、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窦醒亚先后致辞。开幕式由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我校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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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大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肖峰博士作了题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深度解读”的大会主题发言。肖峰援引最高法院的案件统计数据,分析了建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司法纠纷案件中的数量、类型及其地位,将《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归结为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围绕这些基本内容,他结合经办的典型案例,并对照之前施行的司法解释一的规定与司法解释二意见稿的文本,逐条逐句、条分缕析地细致、深入剖析了即将施行的《司法解释(二)》制定的背景、关键内容、相关争议、背后的法理依据与社会现实利益的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是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规范,于2019年1月3日颁布,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此次主题发言是《司法解释二》颁布后,全国首场由起草人亲自对该司法解释的基本理念与具体制度进行的深入讲解。肖峰法官作为该司法解释最终稿的三位起草人之一,其解读将理论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分析深入浅出,语言生动幽默,博得了阵阵热烈掌声。

下午,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了分组讨论。第一阶段围绕“建筑工程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三位发言人就《建筑法》立法理念的更新、既有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改革开放四十年建筑法学的研究现状及展望、工期延误及工期逾期责任、一带一路建设工程的政策与法律解析等主题进行发言,各抒己见;第二阶段围绕“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议题展开,发言人分别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目的、范围、间期的计算、权利的处分效力等问题围绕理论与实务进行了研讨;第三阶段以“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问题”为议题,三位发言人分别就实际施工人的界定、权利与责任、权利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会议在我校文学院法学系主任张伟涛副教授主持下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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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会研究会自成立以来成功举办的第7次学术研讨会。会议议题鲜明、内容充实、讨论深入,尤其是在新的司法解释即将正式施行之际,邀请到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起草人对新法进行深入解读,有望对我省建筑工程领域深入领会、正确实施该司法解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学会将以此次年会为新的契机,依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继续秉承办会宗旨,进一步打造沟通法律与工程、理论与实务的优质公共交流平台,努力推动新时代陕西建设工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