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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消费者权利及维护漫谈”法律讲座顺利举行

来源:  日期:2019-03-16  浏览次数: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让同学们能够更好地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提高维权意识,文学院特别邀请到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系讲师、经济法学博士穆维博先生,给同学们带来以“消费者权利及维护漫谈”为主题的讲座。此次讲座于3月14日晚7点,在学府城2栋304报告厅举办,法学系全体学生及其他院系部分学生出席。

穆老师做自我介绍

穆维博老师由存在消费者身边的假冒伪劣商品引出“消费者权利及维护”的主题并介绍了“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穆老师指出消费权益日最早来源于美国的消费者运动,1906年美国制定了《联邦食品和药物法》,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穆老师讲解PPT

穆维博老师特别指出了消费者权益法的狭义和广义的含义,其中狭义的消费者法仅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在广义的消费者法中,范围较宽,包括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穆老师用其幽默风趣的谈话风格,以浅显易懂的话语为在场学生侃侃道来其中道理。又以严谨的态度为学生解读法学知识,不断列举生活中的事例来警示学生提高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权益。

现场同学认真听讲

活动末尾,穆老师从法学角度介绍消费者所拥有的权益,例如安全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等等,并举例说明了在何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穆老师告诉学生,我们作为消费者也有法律责任和义务监控举报不法商,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他还向学生介绍了多种维权途径,如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拨打消费者维权电话等。

到此,“消费者权利及维护漫谈”讲座圆满结束。此次活动让大学生在消费中更加有力量,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提高了自身消费与维权意识,同时有利于为校园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共创和谐校园。

 

(通讯员:胥昂 王中俊 编辑:任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