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今天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缓解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人才匮乏的状况,陕西省决定设立“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奖学金”,每年在省内教育、医疗专业设立1000个奖学金名额,每人每年6000元;从今年至2010年,每年选派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50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7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平原县山区农村中小学和医疗单位从医从教。
对自愿到农村乡镇医疗单位工作且与当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签约服务6年以上的医学专业本科生,由县(市、区)政府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对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和医疗单位从医从教并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年限的大学生,减免其助学贷款。对到乡镇以下从医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取消其见习期,可提前转正定级,并实行浮动工资制度。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非国有单位就业。对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20%的企业,财政优先安排贷款资金。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免交3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编办每年给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下达500名周转编制,用于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对到煤矿、地质等企业就业的,由企业支付3万至5万元安家费,允许列入企业费用,在税前扣除,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