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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

发布时间: 2008-09-23 作者:来源: 点击: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对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部署。通知强调,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将优化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全面提高选拔质量。

通知强调,2009年要在巩固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初试科目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确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改革顺利实施。各招生单位要不断加大初试自命题业务课的改革力度,一般应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科学确定初试内容,大力提高命题水平和质量。招生单位要科学制定复试内容和办法,引进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等手段,探索多元评价考核体系。

通知提出,为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质量,从2009年起,将适度调减单独考试招生数量,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高等学校在推免生名额的分配和推免政策的制定上,要向拔尖创新人才、高水平学科以及特色专业倾斜;推荐和接收过程中,要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术专长的考查,避免单纯强调学业成绩;完善推荐程序和公示制度,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加强招生单位自命题管理,对命题人员和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主管部门应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于违反规定或因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失、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提高防范考场作弊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对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打击和防范舞弊不够得力的考点要进行整顿,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考点要坚决予以撤并。

通知提出,加大对舞弊考生和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诚信考试档案使用办法。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通知明确,高等学校不得为学生考研而缩短正常的教学计划和授课时间;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通知强调,要把公平公正的理念和意识贯穿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透明度;切实解决考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处理考生反映的问题;加大研究生招生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和调剂录取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为考生提供便利、规范、有效的服务。

据悉,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日前已正式公布,简章对考研报名、考试、录取等进行了说明。2009年考研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9月18日至24日提前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试初试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至12日。

(网站记者: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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