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求职就业的最后阶段,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教育部6月6日发出通知,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树立帮扶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就是支援抗震救灾的意识,紧急行动,按照“优先安排、重点推荐、保障上岗”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要进一步加强未就业灾区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要准确统计灾区未就业毕业生数量、求职意向等信息,做到“一对一”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都能在离校前尽快落实工作岗位。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灾后重建专项行动”、“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中优先招募灾区毕业生。高校要积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灾区毕业生,拨出专款用于毕业生就业工作,对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
三要尽快开展对口帮扶。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已号召就业网络联盟每个会员单位提供不少于20个就业援助岗位信息。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在做好本地高校未就业灾区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本地用人单位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尽快开展对灾区省份未就业毕业生的对口帮扶工作。四川、甘肃、陕西等灾区省份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灾区毕业生生源信息和求职意向信息。
四要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要对灾区毕业生开通就业“绿色通道”,设立灾区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在办理各项手续时提供便利;对灾区毕业生的择业期限和改派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确保就业工作秩序。
(编辑:豆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