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落户不受专业、毕业时间等限制,实行户籍准入制……我市新调整的户籍政策有许多新的突破。 高级人才落户敞开绿灯 吸引高层次人才是这次调整户籍政策的主要原则之一。两院院士、国家科技奖和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等12类高级人才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本人不受工作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其配偶、未婚子女和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可随迁。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获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还可“先落户后就业”。市人控办主任严伟东表示,高层次人才可持有关证件直接到市人控办申办“准入证”,落户手续随到随办。 高校毕业生落户“三不限” 新政策取消了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落户的诸多限制,实行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毕业时间的“三不限”政策。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应届生)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往届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经公开考试被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录用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在市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费的大专(含高职)毕业生全部准入。这就使长期在西安工作的往届高校毕业生也能够迁转户口,有利于我市吸引和保留人才。而把落户与就业和社会保障相结合,则可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我市这一政策的宽松度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也是少有的。 户籍准入门槛降低 为满足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对短缺技术工人的需求,新政策改变了职工一般情况下不能调入的规定,只要具有中级工以上等级的技术工人满足就业、参加社保缴费及年龄等条件,就可迁入本市户口;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人员、高级技师和技师,在户口迁入上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待,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自2004年7月省政府废止《关于深化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后,每年我市数万名技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就处于无章可循的状况。新政策明确规定,非本市生源的高职、技校毕业生可先就业和办理暂住证,只要经劳动技能考核鉴定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满足基本准入条件,均可在市区落户。需要指出的是,一些企业以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没有市区户口为由,不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 外地人能否购房入户 外地人在西安购买房产是否能在本市落户?记者了解到,以购房置业一项条件落户,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我市产业政策,对房地产业以外其他企业也是一种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国内许多城市已先后取消了“购房入户”政策,市政府过去没有出台过单独的“购房入户”政策,因为这样势必造成人口发展过快,并给城市公共服务、公共配套设施带来新的压力。新政策规定,申请迁入本市的人员须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其标志就是必须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法被收养准予落户 新政策规定,依法收养的被收养人准予其登记或迁入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常住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王景选处长表示,收养人须持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凡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收养弃婴、儿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且已建立事实收养关系,因故未办理收养公证的,收养人应先到其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编辑: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