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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陕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09-04-16 作者: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省2009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为推动我省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全国项目办的统一安排,2009年我省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专项行动,新增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服务地为我省关中、陕南、陕北30多个县。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基层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 主要鼓励政策

(1) 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管理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3) 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7分。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6) 服务单位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7)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以及我省同类各项奖项的评选。

(8)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有意向参加西部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志愿者皆可在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上报名。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学校项目办(即校团委)。

(4)笔试、面试。5月11日起,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笔试、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同时,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5)体检。6月上旬,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入选的报名者在省项目办指定的时间和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6)公示。6月中旬,各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

注:有关信息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询。咨询电话:029—82202841

特此公告

校团委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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