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一批陕西省地方标准目录,由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我校主持编写的陕西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批准发布,并于2021 年1 月28 日起实施。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国家节能政策,2019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等有关能耗定额管理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指南颁布后,陕西省积极响应并迅速启动该项工作。鉴于我校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节约型校园”等创建活动中一直位居全省前列,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我校共同编写陕西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由西部绿色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刘艳峰教授、王登甲教授,我校总务处处长卜长安、副处长张龙,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王锦荣一级巡视员、韩宗建二级巡视员、张小霞等编写组10余名成员共同主持编写。
2019年6月接到编制任务后,我校成立标准编制小组,与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同收集了我省3万余家公共机构近三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能耗监测平台数据和能源审计报告中相关能耗数据。多次分小组赴陕西省省级机关、西安市、渭南市、安康市、榆林市等省内公共机构进行能耗数据核查。通过对能耗数据进行归纳统计分析、异常值剔除、有效等级划分等科学化处理工作,依据我省陕北、关中、陕南不同气候区,党政机关、教育类、卫生医疗类、场馆类等不同公共机构类型,建立了单位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人均综合能耗等能耗定额指标。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数据严谨程度、科学性得到评审专家组以及省市公共机构验证单位的一致认可。
陕西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颁布实施宗旨是将公共机构能耗总量与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公共机构中推行能耗定额制度、规范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助力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同时为“碳达峰、碳中和”国家节能减排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文字: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