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消息: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将于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
2006年劳动保障部将面向社会组织实施秘书、物业管理员、公关员、营销师(推销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等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如无特别说明,报考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可采取不同方式具体实施。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门均及格的考生,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证书。
(编辑: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