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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11-07-02 作者:来源: 点击:

在全国上下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我校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7月1日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大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同志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对近年来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我校党委跻身全国500个获此殊荣的基层党组织之列。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提出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他强调,全党同志要牢记历史使命,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更加奋发有为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和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作为在此次表彰中惟一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省高等院校,我校党委近年来在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心一意谋求科学发展,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了稳步提升。

学校党委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和谐、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把活动与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引导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不同单位教职工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学生党员,立足本职岗位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切实发挥。依法依规办学治校,重视体制机制建设,以落实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代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领导体制为目标,系统梳理、完善和规范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以改革总揽事业发展全局,在办学体制机制、学科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2006年以来,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准成为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招生一志愿率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等重要指标始终保持了较高水平,入选“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持续增强,2010年科技合同总额较2006年翻了一倍;2006、2009年,先后两次荣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委”荣誉称号;2007年,荣获了“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供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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