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网讯(记者 马长蕊)6月5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党委书记苏三庆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校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邱必震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陕西省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精神,并就《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考虑、新旧《条例》对照等进行了解读。
苏三庆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一是要深刻认识新《条例》的重要性。新修订的《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有效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积极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校党委要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二是要准确把握新《条例》精神实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系统掌握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提高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环节,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的标准具体落实到对人选的选准选好上。三是要贯彻落实好新《条例》,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组织保障。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双一流”和“四个一流”建设,把学校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与干部成长需要相结合、以学校事业发展为上,坚持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注重干部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大“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力度,继续加强干部考核,树立干部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导向;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加强组织部自身建设,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公道正派,全面提升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和作风素质,带头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把准把牢政治生态“风向标”。
校党委副书记马川鑫、张志昌,校纪委书记陈琪结合学习体会与工作实际在会上作了发言。他们表示,《条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各项内容和具体要求,细化完善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好落实,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