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在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出台后,我校于2005年6月为1793名在校生办理了第一批新机制条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为在校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为了及时将每学年助学贷款办下来,学校与经办银行多次磋商,决定近日为贷款学生办理2005-2006学年放款手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款的对象及基本要求:
1. 放款对象:于2005年6月在中国银行办理过助学贷款业务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 对放款学生的基本要求:
(1)贷款期间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贷款期间学习成绩良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二、办理放款手续所需的资料:
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
2. 贷款学生借据一份(一式五联)
3. 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注意事项:
①联系人必须填写两个能够联系到自己的家属、朋友。
②联系电话必须是固定电话,便于长期联系。
③上学期成绩主要包括上学期必修课程成绩。
④推荐意见主要填写学生在品行、诚信、学习方面的表现,并注明“符合申请条件,同意推荐”字样。
(2)填写借据注意事项:
①借据凭证填写内容除填写日期空出不填外,其余内容按照上次借据填写。
②填写时要保证借据一式五联字迹清楚。
③填写借据时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无效。
④借据第三联和第四联必须用签字笔亲笔签名,加盖右手食指手印。
三、工作进度安排:
1. 各院(系)于2006年1月13日~1月16日组织学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及借据,并认真检查学生填写的基本信息及借据内容。
2. 各院(系)负责核对贷款学生名单中的基本信息,将空缺信息补充完整。
3. 各院(系)于1月17日上午11:00前,将整理好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按照学生处发放的贷款学生名单顺序排好,连同加盖公章后的贷款学生名单(贷款学生名单包括电子版)报学生处奖贷助学管理科。
四、临近放假,请各院(系)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及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及时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