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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本科生通识课(公共选修课)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9-03 作者:来源: 点击:

我校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课(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时间定于1周四至3周三(9月8日—9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1、2005 级新生 9月15日(2周四)— 9月21日 (3周三)

2、其他年级学生 9月8 日(1周四)— 9月14日 (2周三)

二、选课地点:

逸夫楼九楼校网络中心、大楼五、六楼校计算机中心或学生自行寻找地点上网选课。

三、选课流程:

1、登陆教务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主页(202.200.155.252)→输入学号及密码→进入“学生服务”→打开“网上选课”菜单→“选课学期”选择“2005-2006学年第1学期” →“选课分组”选择“全校选修课”→显示出可选课程→选定课程→点击“提交选课”,确认选课;

2、退选课程,按以上顺序点击“已选的课程”,在要退选的课程后选择“删除”,然后点击“提交改选结果”,确认退选;

3、选课结束离开电脑时务必退出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四、课程考核:

1、学生未经网上选课参加该课程考核,其考核成绩无效;

2、所有课程一经选定,必须按时上课并参加考核。无故旷课超过计划学时1/3或旷考,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五、注意事项:

1、本学期每生仅限选修一门课程;

2、因各门课程教室容量有限,选满为止;

3、学生预选、改选、退选课,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4、学生上网选课时,应输入自己完整的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学号),登录后应及时更改密码。不允许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5、选课前请仔细查看选修课表所提供的“课程简介”等各项信息,确定课程后再进行选定;

6、学生必须认真记录所选通识课的上课时间及地点,确保所选课程上课时间不与本班课程表中上课时间冲突;

7、有设计、实习的班级,应避开设计、实习的周次;

8、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将停开,已选课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

9、已经选修且已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再选无效;

10、由于实行网上选课,在同一时间内选课人数较多时,将会影响上网速度,请同学们尽量避开高峰期进行选课。

教 务 处

200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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