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网讯(通讯员 郝纪超) 2019年3月26日,西安欧美同学会(西安留学人员联谊会)理事、无党派人士代表、我校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李榜晏副教授应邀参加西安市委市人大征求《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意见座谈会。

李榜晏围绕“如何与时俱进做好秦岭的保护工作?怎么才能以生态文明为指导在秦岭保护范围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怎么发挥好秦岭的生态服务功能、凸显其“父亲山”的定位和作用?”等主要问题,从条例相关的政治意义、保护区划、体制机制、非法行为管控、奖励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条例》的内涵进行了细致解读。
现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3年6月27日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批准。全文分为总则、规划与保护区划、保护管理体制、自然资源保护、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涵盖96条细则。
李榜晏副教授主要从事风景园林、生态工程和区域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近年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有关区域生态治理与恢复、海绵城市与雨洪综合利用、智慧城市(镇)、美丽乡村等领域的研究课题和项目十余项,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