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要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建大要闻 > 正文

校纪委监察处举办《监察法》专题学习培训会

发布时间: 2018-06-06 作者:来源: 校纪委 点击:

6月4日,由校纪委监察处举办的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培训会在工科楼三楼会议厅举行,培训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主讲,校纪委委员、各分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组织部、审计处、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的全体同志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部分教师参加了培训会。培训会由校纪委书记张志昌主持。

巩富文教授以《宪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作为开题,从宪法发展的历史逻辑、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历程、宪法修正案遵循的原则、宪法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和宪法的实施几个方面为大家解读了宪法,他强调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不仅要求领导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要尊崇宪法,更要求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只有全国人民衷心拥护,宪法和法律才能发挥它的巨大力量。

作为《监察法》立法工作的亲历者,巩富文教授从制定监察法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如何来贯彻实施监察法几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巩富文教授强调,立良法,需善治,监察法的制定与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反腐败斗争能否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次关键机遇。只有深入学习监察法,领会精神内涵,掌握主要内容,才能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发挥中国特色反腐新体制的巨大优势,要充分利用这件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利器”,加快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开启国家依法反腐的新征程,确保我国反腐败斗争在决胜阶段取得压倒性胜利,为实现陕西追赶超越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巩富文教授的讲解言简意赅,特色鲜明,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为我校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辅导课。

张志昌书记强调本次专题培训只是学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开始,在后续的工作中要深刻领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做到知其所来;要准确把握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做到识其所在;要以实际行动遵守监察法,做到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用维护监察法的自觉性。他要求与会纪检干部通过对监察法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巩富文教授简介

巩富文,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农工党中央委员,教授。曾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前反腐倡廉战略研究”、“环境资源的权利界定与可持续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监察部合作项目“中国廉政建设”,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检察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等30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课题。

撰写、出版个人专著两篇:《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21万字;《中国侦查监督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5月,45万字。主编、合著:《有序民主论——当代反腐倡廉建设新战略构想》《陕甘宁边区的人民检察制度》等学术著作10余部。在《中国法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300余篇。

两次荣获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奖,三次被农工党中央授予“优秀党员”、“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获工农党中央“全国社会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两次在省委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建大要闻

影像建大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