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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首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 2016-03-17 作者:来源: 点击:

3月15日,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全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会上传来喜讯,我校及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三所高校同时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首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我校副校长邵必林、学生处处长雷鹏参加了会议,并代表学校接受陕西省教育厅的授牌。

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做了重要讲话,传达、部署学习领会各级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对我省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做好2016届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安排。

学生处处长雷鹏代表学校接受教育厅授牌

多年来,我校一直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工作体系, 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 2010年我校启动实施就业提升计划,坚持构建完善“招生、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学校、学生、用人单位相互支撑的运行机制”以及“培养与使用环节信息良性互动机制”等三个机制,着力搭建“人才培养质量平台”、“就业市场平台”、“就业指导服务平台”和“质量评价反馈平台”四个平台,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就业层次和就业质量,将毕业生输送到国民经济主战场建功立业。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社会需求旺盛,就业质量好,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居陕西省高校前列。学校2000年和2009年分别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又被教育部评选为50所“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2011-2013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将以此次获评示范机构为新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就业提升计划”实施,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层次与质量不断提升。

(来源: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编发: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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