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我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校长苏三庆、总会计师胡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科技处、财务处、国资处、审计处、监察处负责人、各院系院长(主任)及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参加会议。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田东平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

田东平在讲话中指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是当前学校一项重要任务。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苏三庆为主任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研讨,在充分准备、酝酿的基础上召开此次全校范围的工作动员会。他对此次自查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对加强本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查范围、重点内容、自查方式、时间节点等提出了工作要求。他强调,各院系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形成各自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要对重点项目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项目负责人,不留任何死角,切实做好自查情况报告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查情况,开展重点项目抽查工作。
科技处、财务处负责人分别就自查工作分阶段安排与要求,以及审查中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和解读。胡志军从抓住契机、严格自查、及时整改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强调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结合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实际,切实落实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各阶段目标任务。

最后,苏三庆对我校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项目;各项目负责人要以高度责任心,切实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动工作整体合力。二是要加强组织、强化责任。要以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明确院系监管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三是要加强宣传、注重服务。各级部门要始终秉承服务理念,寓监管于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帮助科研工作者规范科研行为。四是要找准重点、力求实效。要从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理现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等六个方面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整改,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科技处 编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