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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次荣获“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 2010-06-04 作者:来源: 点击:

近日,在由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术交流会”上,我校再次荣获“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校顾凡教授荣获本次会议陕西省唯一一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5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隆重召开了“第十一届全国高校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学术交流会”,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从业人员近800人参加了会议。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刘贵芹到会祝贺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本次年会回顾并展望了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及时总结和广泛交流了各校的先进经验,会议以“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二十年:回顾与展望”为主题,充分交流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优秀研究成果,并表彰了全国百余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高校和全国百余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方向。

在此次会议上我校和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荣获“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继2007年之后,再次蝉联此项殊荣。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兼职教师顾凡教授荣获本次会议陕西省唯一一位“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并再次被推选为全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大会的交流中,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和成绩得到了与会专家和代表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把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在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软硬件配备等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我校已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形成了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长期坚持“面向全体、发展为主、全程介入、多元实施”的工作方针,通过课堂教学、个体和团体咨询、专题讲座、宣传周、心理普查、科学研究、网络服务等多种教育形式和途径,扎实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素质。这次我校再次荣获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荣誉称号表明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继续保持在陕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前列,必将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供稿: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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