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不少考生及家长向我校反映有机构以“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宣传。为了维护我校的声誉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在此我校郑重声明:1994年3月8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我校将学校名称“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更改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自1994年更名以来,我校对外内外的各项业务往来均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原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为正式称谓。特别是在招生宣传方面,自学校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以来,我校从未使用“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名义进行宣传和招生。
为此,我们特别提醒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考生及家长,我校与所谓“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进行办学和招生的机构没有任何关系。其所产生的各种行为责任及后果均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