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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3-29 作者:来源: 点击:

关于成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建大(2007)67号

各院(系),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实施办法》及《省教育厅本级系统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现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 甘安生

副组长: 韩彦峰 王建斌 王孝俊

成 员: 邵必林 王 祯 王学武 张 建 刘铁柱

裴世荷 李小健 谭建福 许云华 王 荣 陈 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王孝俊

副主任:魏丰竹(联系电话82202168)

马 毅(联系电话82202248)

成 员:刘 虹 张 平 杨福霞 胡雪慧 魏彦民

张 溪 赵芬贤 马安禄 邢巧娥 姚小涛

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校内相关部门清查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发现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资产清查资料进行汇总、调整、分析、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办法。

各院(系),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于2006年4月5日前将人员组成情况书面报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西建大(2007)68号

各院(系),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陕教资[2007]13号《关于印发〈省教育厅本级系统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办法》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并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及校办产业体制改革进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西建大(2007)67号文《关于成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已下发,统一领导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财务处:负责全校的财务清理,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的总结及全校数据报表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国资处:负责全校实物资产的清查、数据录入及汇总,实物资产清查盈亏情况说明、总结。

纪委监察处:负责全校资产清查监察,对于资产清查工作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给予严肃的处理,同时参与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的抽查监督。

审计处:配合财政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我校自查结果进行的专项审计,同时参与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的抽查监督。

人事处:负责学校人员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填报财清事综02表《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

后勤中心:负责组织下属各中心等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并及时填报报表。

产业集团:做好校办产业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并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相关清查报表。

总务处:负责全校道路、管网、植被等资产的清查填报工作。

图书馆:负责全校图书资料的清查及卡片录入。

指挥部:负责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明细的清查填报工作。

其它相关单位:填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三、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学校及各单位家底,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资产清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清查范围

按上级文件精神,本次清查范围为我校全部资产状况,各单位应在本次清查工作中对本单位全部资产状况进行核对、核实,如有卡片与实物不符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报盘盈、盘亏统计表。

(二)清查内容

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制度建设。

五、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六、资产清查的实施步骤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从2007年3月开始,2007年4月底基本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7年3月28日至2007年3月31日)。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学习上级有关资产清查工作的文件,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各单位上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

(二)清查实施阶段(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

1、单位自查并填报数据(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5日)。各单位按资产清查的要求逐项、逐台(件)填报财产清查统计表并上报(同时按统一格式录入电子文档)。

2、学校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对部分单位自查上报结果进行核对、复查。

3、数据录入、分类汇总(2007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26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通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软件,逐项、逐台(件)录入固定资产卡片。

4、形成报表阶段(2007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30日)。按要求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对我校的清查结果审计报告。

(三)审核阶段(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6日)。学校资产清产工作领导小组对清查报表和清查工作报告进行审核。

(四)上报阶段(2007年5月9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上报数据等为主要内容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

(五)核实阶段(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6月30日)。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资产清查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七、工作要求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各单位要在清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清查,如实反映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在要求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清查工作任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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