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网讯 3月28日,十二届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雁塔校区行政楼4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琪出席并讲话,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参会。会议由党委巡察办主任高瑞龙主持。

会上,校党委巡察办常务副主任李家辉介绍了《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介绍了此次巡察的指导思想、巡察对象、巡察组人员构成以及进度安排等内容。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提交学校党委审定和授权。
陈琪在总结讲话中对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领悟巡察工作的意义。全体人员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深入学习,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上级文件和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巡察工作。二是精准发力,紧扣“四个落实”,以巡察“利剑”护航学校“双一流”建设。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关键手段,对学校事业发展意义重大。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扣“四个落实”,聚焦“42个紧盯、85个是否”开展巡察,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是协同联动,整体推进,以强大的合力助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各单位、部门要秉承“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巡前要充分准备,梳理被巡察单位的基本问题;巡中要强化沟通,巡察组与巡察办密切配合,成员单位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保障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顺利开展,向学校党委和全体师生交出满意答卷。
文字、图片:党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