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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为进一步提升和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图书馆经与西安市新华书店协商,定于2022年6月9、10日两天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举办高校教材巡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展出版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2.每家出版社展示与我校相关的教材300种左右。 3.巡展地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图书馆二楼校园书店。 4.巡展时间:2022年6月9日、10日。 5.现场会有专业人员为教师提供教材资源咨询服务;巡展中如有教师选定想留存的教材样书,可以现场进行登记,之后由出版社工作人员免费邮寄到指定地点。 欢迎广大师生莅临现场,积极参与该项活动,我们将和西安市新华书店及相关出版社一起以专业、热情、高效的服务来接待每一位师生! 图书馆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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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根据学校端午节放假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结合草堂校区教学工作实际,经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端午节放假期间(2022年6月3日--6月5日)雁塔校区—草堂校区通勤班车运行安排如下: 2022年6月6日(周一)起恢复正常通勤班车时刻,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勤班车时刻表(试运行)》 请乘车师生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西安一码通”绿码,测量体温后,有序乘车。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周知,车辆服务电话:029-82203369。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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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根据学校第58届田径运动会期间各项工作安排,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运动会期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13日)通勤班车及参赛运动员乘车安排如下: 学生运动员12日、13日乘车安排: 07:00 发车 乘车地点:雁塔校区北院北门 18:20 返回 乘车地点:草堂校区学府城9号楼 教工运动员12日、13日乘车安排: 07:00 发车 乘车地点:雁塔校区乘车点(车队院内) 12:15 返回 乘车地点:草堂校区学府城16号楼 12:30 发车 乘车地点:雁塔校区乘车点(车队院内) 18:20 返回 乘车地点:草堂校区学府城16号楼 5月12日--13日,根据学校教学、行政工作安排,通勤班车运行时间保持不变,车辆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和参赛运动员知晓并按时乘车,车辆服务电话:029-82203369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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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根据学校劳动节放假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结合草堂校区教学工作实际,经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劳动节放假期间(2022年4月30日--5月4日)雁塔校区—草堂校区通勤班车运行安排如下: 2022年5月5日(周四)起恢复正常通勤班车时刻,5月7日(周六)参照工作日时刻运行,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勤班车时刻表(试运行)》。 请乘车师生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西安一码通”绿码,测量体温后,有序乘车。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周知,车辆服务电话:029-82203369。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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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为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在全校师生中营造爱党、爱国、爱校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信心跟党走,建功立业新时代,学校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全校师生、广大校友中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守初心 建大向未来”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理论文章、诗歌、散文、小说、摄影作品、短视频、书画作品等多种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60余年来建大人“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激励和鼓舞全校师生聚焦“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实施“11445”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作品可围绕“党建思政”“教学科研”“文体活动”“疫情防控”“美丽校园”“感悟建大”等主题撰文或摄影,充分展现建大师生、校友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征集内容及投稿要求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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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根据学校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结合草堂校区工作实际,经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自4月15日(周五)起雁塔校区—草堂校区通勤班车运行安排如下: 根据上级部门通告,校区内教学办公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草堂校区乘车地点调整至家属区南门,其他各乘车点不再停靠。 乘车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西安一码通”绿码,测量体温后,有序乘车,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周知,车辆服务电话:029-82203369。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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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力迎接党的二十大,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开展文化铸魂工程,按照学校2022年关于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特在全校范围开展第八届“春天,我与诗相约”诗歌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诗歌会活动为载体,以诗歌创作为主要形式,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喜迎二十大为主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国传统诗词文化,激发师生员工爱党爱国爱校热情,深入推进大学文化传承创新,提升校园文化品质品牌,浓郁文化氛围,陶冶师生情操,建设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二、活动参与范围与诗歌创作内容 1.活动参与范围: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校友等。 2.创作内容:凡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观念,颂抗击新冠疫情之事迹,赞学校办学育人之成就,扬师长立德树人之精神,展学子奋发图强之风采,感人生砥砺前行之体悟,抒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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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结合草堂校区工作实际,经征求草堂校区管委会、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意见,清明节放假期间(2022年4月3日--4月5日)雁塔校区—草堂校区通勤班车运行安排如下: 2022年4月6日(周三)起恢复正常通勤班车时刻。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勤班车时刻表(试运行)》。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周知,车辆服务电话:029-82203369。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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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各位教职员工: 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在楼内和室内充电发生火险和火灾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为解决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能够安全、快捷的充电,保卫处联合总务处在雁塔校区南院先行建设安装了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目前,电动自行车室外智能充电桩已安装调试完毕,即日起投入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位置及数量 二、充电桩管理使用办法 充电桩充电需要消耗电力,同时为了确保长期有效使用,日常需要进行维护,因此充电桩的使用实行有偿使用的办法。根据调研,社会商业充电桩和部分高校的充电桩均是按照小时计费,单价从每小时0.30元-1.00元不等。学校充电桩作为教职员工服务的便捷措施,尽量让利于大家,实行成本运行的收费方式,即最低电价和最低维护费用。经和相关部门沟通和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计费方式和标准 充电桩可自动识别充电功率,试运行期间,具体收费暂定如下:按照电瓶车充电功率的不同,分两个充电价格。 1.0—400W(含400W):0.25元/小时 2.400W—800W:0.5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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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根据学校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结合草堂校区工作实际,经征求草堂校区管委会等部门意见,自3月14日(周一)起雁塔校区—草堂校区通勤班车运行安排如下: 根据草堂校区门禁管理通告,校区内教学办公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草堂校区乘车地点调整至家属区南门,其他各乘车点不再停靠。 乘车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西安一码通”绿码,测量体温后,有序乘车,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周知,车辆服务电话:029-82203369。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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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根据学校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安排,经征求校长办公室、草堂校区管委会、教务处等部门意见,开学前(2022年3月2日至3月3日)雁塔校区—草堂校区通勤班车运行安排如下: 2022年3月4日(周五)起恢复正常通勤班车时刻。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勤班车时刻表(试运行)》。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周知,车辆服务电话:029-82203369。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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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和家属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保卫处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将安全常记心间,共创平安,共享幸福。 一、节假日期间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长途行驶避免疲劳驾驶。不急、不抢、不争,保持心态平和,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二、在路途和校园内行驶请时刻注意保持安全车速。雨雪天气请谨慎驾驶,避免道路湿滑造成的交通事故。 三、为方便春节期间走亲访友,雁塔校区南院和草堂校区1月31日0时至2月6日24时实行车辆免费停放。 四、倡导文明行驶和停车。进入校区请主动扫码、测温和登记。请按照校园车位线停车,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请勿阻挡他人车辆。请您务必在车内明显位置留下紧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保卫处敬祝全体教职员工和家人新春快乐,身体康健,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保卫处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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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全体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我校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1月1日起,我校所有区域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广大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保卫部(处)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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