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提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并将“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城市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主战场,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不仅要关注城市创造的GDP总量或是人均GDP数量,还要关照到生活在城市里人们的精神满足与情感寄托。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积淀着前人的智慧,见证着城市的历史,在城市建设中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传承文化基因,赓续历史文脉,既是为城市注入文化养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之举,更是不断满足城市居民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们精神世界之需。
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城市的迭代更新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时代必然,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但城市无论如何更新都不应脱离其所固有的文化底蕴和历史脉络。直观来看,在不断更新的城市中,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确已属“陈迹”,但不能因此就在城市更新中一拆了之,而是要将其视作构筑为城市生命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的治理者要用好历史思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中,始终保留一份对历史和文化的敬畏之心,高度重视“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自觉看到城市的这些“陈迹”、这些掩映在高楼大厦之下的“荒芜之地”恰恰是延续城市生命体的“遗传信息”。一旦被激活,它们不仅不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负担,反而是城市留住记忆、保存历史、彰显特色的关键要素。
今日之城市是历史之城市的延续,城市化进程中的今日城市不应拒斥昨日城市留下的“陈迹”。的确,它们早已芳华不再,甚至略显“荒芜”,可这份沧桑里印刻的是城市的历史、诉说的是城市的过往。今天的我们不应通过简单化的大拆大建为其集体“美容”,在所谓“建设现代化新城”的口号中人为地割断城市的历史脉络。尽管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的存与留、保护与发展之间时常面临着现实的矛盾,但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变城市“陈迹”为文化“沃土”并非是难以兼得的。这就要求城市的治理者,要用好辩证思维,自觉看到传统与现代、保护与发展之间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主动寻求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既不能离开科学保护一味强调现实需要,又不能一味强调保护却忽略其现代价值利用。
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保护传承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逐渐成为城市治理者的普遍共识,不少城市在实践上也已作出了成功的探索。有一域之实践,如广东广州的永庆坊、福建福州的三坊七巷;有一城之探索,如江西的永新县、云南的巍山县,他们均是以“微改造”的更新模式,将城市的老街区、老宅子予以活化利用,使其与现代人居生活有机融合,不仅很好地实现了历史遗存与当代生活的共融、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的共鸣,而且延续了城市文脉、重塑了城市形象。昔日破旧不堪的城市“陈迹”在活化利用中又重新焕发了生机,成为了众多来访者感悟城市历史、品味城市文化的“打卡地”。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陈迹”被守护、被“打卡”、被关注,那些曾经一度落寞的城市“陈迹”,必将在人们的精心照护下重新成为承载乡愁记忆、丰富精神世界的文化“沃土”。(作者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师帅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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