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有效缓解我校科研活动及学术交流场地不足的现状,进一步优化房屋资源配置,提升公共空间使用效益,推动办学空间实现集约管理、开放共享与高效运转,保障校内各类学术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工程设计实训大楼使用规划方案》,现将雁塔校区实训大楼B塔楼5层共享空间面向全校开放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享空间地点:
雁塔校区实训大楼B塔楼5层501-509会议室
二、共享空间配置:
培训桌、会议桌、会议椅、茶水柜、电子屏等,适合15-50人学术研讨、项目汇报、答辩等活动。
三、共享空间适用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四、共享空间开放时间:
周内8:00—22:00(周末、节假日提前沟通)
五、预约联系方式:
实训大楼物业服务中心:029-82207111
会务中心负责人周黄瑶:19916489965
六、共享空间使用注意事项:
1、共享空间仅限本校师生使用,任何人不得将房屋转借(租),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2、使用人应爱护共享空间所有资产,不得擅自移动和带离,因个人原因造成资产损坏或丢失,应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3、共享空间当天使用,当天退还,使用人应保持房间干净、整洁,使用结束后恢复原貌。
国有资产管理处
资产经营公司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