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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教学成绩突出可等同科研成果

来源:  日期:2005-09-21  浏览次数:

    学校不再对每个老师进行阶段考评,取而代之的是把这个权力下放到各个院系,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老师进行科研和教学分配。这是天津师范大学正在进行的一项教师管理体制的改革。 
  在这项新的改革中,天津师大改变了过去一直延续的由学校在每个学年或是一个聘期内直接对老师进行考核的做法,而是根据全校和各院系的具体情况,把教学计划、科研论文数量、科研立项项目等指标分解到院系,再由院系自己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分解。 

  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张月琪副处长介绍,这项改革已经进行了一年的试验,效果很好,因为院系一级对于教师的情况更为了解,在分解任务的时候,教学和科研可以更合理地分配到教师的身上,有利于发挥每个教师的积极性。第二,学校从对过去教师的过程管理转变为对教师的结果管理,学校只是为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的支撑体系。这是高校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下,管理重心下放的一种尝试。 

  另外,这种改革也是更合理摆正教师科研与教学关系的一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教师可以有所偏重。天津师范大学为了鼓励名教师上讲台,最近评选了11名“教学名师”。按照规定,这些长期在教学一线并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师不仅可以每年获得4000元的津贴,而且这个荣誉等同于教师的科研论文和科研项目任务量。 

  “我们这是引导教师高水平地完成本科教学任务,从而提高整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而出台的新政策。”张月琪副处长介绍说。 (记者 李新玲)

(编辑: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