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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调整高校评估标准 其中A级为“≥45%”

来源:  日期:2006-11-14  浏览次数:

    只有95%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由教授或副教授讲授,10月份后参加评估的部分重点高校才能达到A级标准。这是记者从教育部获悉的。 

    日前,教育部下发调整说明,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普通高校)评估指标进行调整,完善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想通过评估须改变过去重点高校、一般高校使用同一个评估标准的状况。新要求在“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方面提出,A级标准调整为“95%以上的本科生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C级标准调整为“75%以上的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而在《评估方案》中只要求“教授、副教授近三年内曾为本科生授课”就能达到A级标准。 

    按照要求,教授必须完整地为本科生讲授完一门课。在师资队伍上,新要求强调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的比例,将过去“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其中A级标准为“≥45%”,C级标准为“25%-35%”。 

    对于教学效果中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一项,调整说明中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A级标准包括考查:学生自主创新取得的成果;参加国内外大学生各类重大竞赛(诸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等)中获奖;在省部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作品,申请和获取专利并应用、产生效益,参与国际交流的学生数量、时间与效果等情况。 

    另据介绍,新标准中评估结论只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其中“通过”的标准与《评估方案》的优秀标准一致,以“优秀”等级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评估方案》“优秀”标准的为“暂缓通过”,学校须经一年整改后申请复评,如仍未通过,按实际达到等级标准向社会公布。  

    教授不上讲台可能“摘帽” 

    据《潇湘晨报》报道,教育部高教司司长、清华大学教授张尧学10月7日在长沙理工大学作题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报告时透露,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教授上讲台,教育部正在酝酿相关改革措施“督促教授上讲台”,教授要拿出相当精力来教授基础课,一定时间不上讲台就“摘帽子”。 

(编辑: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