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82205305-6612 邮箱:news@xauat.edu.cn 主办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网络中心
设为首页
新闻爆料:029-88881234
本网供稿:108133970@qq.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信息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07年高校科技奖励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7-03-05  浏览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陕教研〔2002〕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0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见《暂行办法》第二章,并着重选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对推动科技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的技术成果。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凡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1)

   (二)凡推荐评奖的成果还须填写相关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理论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及评价引用、转载、采用证明。出版或发表日期截止2006年3月30日。

   2.应用技术成果为技术研究总结报告、经过一年以上应用的技术成果认定证明、应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效益证明。

   3.软科学成果为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一式七套(其中一套为原件,核对后,原件可退回),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推荐书完成单位须在首页盖章。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学校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

   三、推荐程序

   各推荐项目由所在学校初审并签署意见,再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并填写《2007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1份。《登记表》要求在Excel格式下完成并上报电子文档,表格内容必须与推荐书中内容一致。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附件1)、《2007年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登记表》(附件2)。

   为了保证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科学性、公正性、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07年度推荐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所有推荐材料、《登记表》及软盘务必于2007年3月28日、29日两天内送至西北大学宾馆,逾期不再受理。

   其它未尽事项请与省教育厅科研与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皇甫宜月

   联系电话:029—87338630、81268389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