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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  日期:2011-05-10  浏览次数: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是国家实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制度的第三年,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学校成立了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预征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相关具体工作。目前,预征工作正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有条不紊地整体推进:预征工作办公室将在学生生活区设立入伍预征咨询处,悉心解答毕业生的各种疑问,帮助广大毕业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学校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橱窗等多种宣传手段,把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各院(系)将以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据了解,今年预征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7月12日前,组织预征对象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第二阶段:在7月30日前,各高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生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配合区县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在10月31日前,各高校要提醒预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让学生提交《预征登记表》和《补偿贷款申请表》。

    第四阶段:明年2月以后,各高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区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补偿代偿申请表》盖章后送省级资助中心;部属高校可直接送全国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供稿:学生处  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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